欢迎访问长沙联邦侦探公司
长沙联邦侦探公司
专注调查行业20年

全国咨询服务电话

15575825007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客户至上

长沙联邦侦探公司
地址:长沙市各区皆有办公地址

电话:15575825007

联系人:李先生

邮箱:

官网:https://www.dllssj.com

公司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公司新闻

长沙外遇调查取证:什么样的录音无效
什么样的录音无效

采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证据,此类不合法录音证据包括擅自将窃听器安装到他人住处进行窃听等。

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往往会涉及到录音资料证明效力的认定。视听资料是内地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独立的证据种类,包括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等,而录音资料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

法律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

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

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友情链接

公司地址

ADDRESS

长沙市各区皆有办公地址

服务电话

HOTTELEPHONE
  • 15575825007
  • 扫一扫,加微信

Copyright © 2025 www.dllssj.com 长沙联邦侦探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XML地图

技术支持: